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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 | 时隔二十年的“迁坟风波”
www.pa.nanchongpeace.gov.cn 】 【 2024-08-30 10:26:57 】 【 来源:蓬安法院

  “吕法官,今天是我母亲的忌日,全家都回去祭拜了,再次感谢您帮我们解决了迁坟的问题,让老人家能入土为安。”看着陈甲通过微信发来的消息,我不禁露出喜悦的微笑,能给当事人送去安心,我的内心也倍感幸福。


  一个月前,我收到一起恢复原状纠纷案,在起诉状上看到“坟墓、迁坟、侵占”等字样,以往经验告诉我,这类纠纷矛盾很大,可能涉及两个家族,一般都是村委会调解不下来才走到法院起诉这一步。于是,我决定到当事人所在村社实地走访调查。


  “迁!必须迁!我的土地我说了算。”刚把双方组织到一起,陈乙就激动地说道。


  “法官你看,我母亲已经下葬二十年,父亲下葬十七年,都葬在这个地方,现在让我们迁坟,这不是大逆不道嘛。”看到陈乙强硬的态度,陈甲慌了神,不知如何是好,一脸苦恼地跟我说。


  通过询问,我了解到,陈甲和陈乙是邻居,二十年前,陈甲在没有征得陈乙同意的情况下,将去世的父母葬在了陈乙的柑橘地里,这么多年来,陈乙在外务工未对此事提出异议。现如今陈乙表示,坟墓影响他柑橘地的使用、收益权利,要求陈甲迁坟并赔偿损失2万余元。


  古往今来,坟墓都是人去世后的安葬地,也是后辈祭奠逝世亲人、寄托哀思的重要场所,迁坟动土对一家人来说是天大的事。


  村委会曾组织调解,希望通过置换土地的方式解决双方的矛盾,但陈乙始终不同意,多次调解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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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事发柑橘地,我拿起卷尺对案涉坟墓所占地进行实地勘测,测得长度3.5米、宽度4.65米。测完后,我打算组织陈甲和陈乙进行调解,因为案件涉及本地的民俗习惯,又属相邻纠纷,若一判了之,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没有化解,还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只有调解是最优解。


  “这个坟墓影响我种柑橘了!在我地里埋了二十年了,让你赔偿两万都算少了。”


  “千万不能动土啊,我妈的忌日就要到了,让我们上哪烧纸去?而且两万的赔偿款也太高了。”


  双方都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绪,场面一度十分混乱,我当即将大家分开,分别安抚情绪。


  面对陈乙,我耐心向他释明了《民法典》中公序良俗的原则,并劝说他能顾及乡亲情谊,将这块土地让出来,让死者入土为安。


  面对陈甲,我轻轻地拍着他的背,对他释法明理,让他明白占用他人土地是不对的,希望他能主动支付适当的赔偿金。


  渐渐地,双方都冷静下来,大家心平气和地围坐在柑橘地里商量本案解决办法。


  陈乙坦言:“我并非一定要强人所难,也不愿做如此损‘阴德’之事,只是陈甲在埋坟时都没有知会一声,这么多年过去了心中一直有气,现在只要他能给个合理的补偿,我可以与他和解。”


  话说开了,双方逐渐增进了彼此之间的理解和体谅,最终以赔偿9000元达成和解协议,我立即出具民事调解书,陈甲也当场将9000元补偿款赔偿到位。


  至此,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我也如释重负,这起“迁坟”纠纷终于案结事了。作为一名法官,在处理纠纷时,一定要做到“情、理、法”相融,从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扎实办好民心实事,让人民群众体会到这份“用心”“暖心”,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编辑:景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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