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谭某某,被依法处以3100元罚款,行政拘留3日
2024年8月13日,谭某某驾驶川A****G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蓬安县潆马路路段时被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挡获,随后民警在对谭某某的身份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检查时,发现谭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且车辆逾期未年检、车辆未购买保险等多项严重违法行为。民警对机动车进行了扣留并对其进行了深刻的安全教育,指出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及车辆未投保等违法行为存在的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并依法对谭某某的无证驾驶、车辆逾期未检验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处3100元罚款,行政拘留3日。
所有的无证驾驶
说到底都是侥幸心理在作祟
“开了也不一定被抓啊”
殊不知一时的侥幸造成的是终生遗憾!
编辑:景薇薇